教育部轉知美感教育資源整合平臺申請「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」補助之資訊,申請時程及資訊簡要整理如下:
(一)114年1月:受理申請3月至8月辦理之活動。
(二)114 年7月:受理申請9月至次年2月辦理之活動。
(三) 受理申請及補件截止日期分別為2月3日(逢春節假期順延至當日)及7月31日下午5時,逾期未線上填報申請及完成補件,系統將關閉,不予受理。
(四) 本計畫於受理期間內皆可申請(含假日),惟114年1月適逢農曆新年假期,請申請單位於上開受理期限內提前完成填報作業,並於期限內完成補件。
(五) 活動辦理形式請參照「教育部補助辦理藝術教育活動要點」所列,114年如結合社會情緒學習、在地文化等議題之藝術教育活動得優先予以補助。
(六)其餘相關法規,請參閱附件簡章。
公告日期 2024/11/2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