飛航安全物體施放及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場域及相關規定

一、國內各機場近來查處遙控無人機或有礙飛安物體違規案件中,偶有學校師生因不熟悉相關規定而觸法受罰,非經許可施放有礙飛安物體或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,將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罰鍰。
二、本校外雙溪校區及城中校區均為民航局所管制禁航區,應全面禁止飛行活動,請全校教職員工生確遵相關規定避免受罰,另提供宣導海報電子檔供各單位逕行下載運用。


公告日期 2025/05/27